禁忌與注意事項
1.如同其他疫苗,若有嚴重的急性發燒疾病,應延後接種本品。輕度感染則不在此限。(仿單)2.如果已知曾經暫時性地發生下列任一與接種含有百日咳抗原之疫苗有關的現象,則在決定接種下一劑含有百日咳抗原成分的疫苗時,應小心考量。‧接種疫苗後的48小時內,體溫≧40.0°C,且非導因於其他可確認之因素;‧接種疫苗後的48小時內,呈現虛脫或類似休克的狀態(低壓性-低反應性現象);‧接種疫苗後的48小時內,持續不停地啼哭? 3小時;‧接種疫苗後的三天內,發生併有或未併有發燒的痙攣現象。
3.對患有進行性神經疾患(包括嬰兒點頭性痙攣、不自主之癲癇或進行性腦病變)的兒童,最好將疫苗的接種時間延遲到病情獲得矯治或穩定之後。
4.免疫功能缺損的患者在接種疫苗之後,可能無法獲得預期的免疫反應。
5.與其他去活性疫苗併用或與免疫球蛋白併用時,似乎並不會干擾彼此的免疫反應。當認為必要時,本品可與其他疫苗或免疫球蛋白併用,但必須在不同部位進行疫苗接種。